二手家电市场混乱
为规范旧货市场,早在2006年,我国就颁布了《旧货品质鉴定通则》、《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行业标准。根据相关要求,所有二手家电出售时都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的鉴定,还应在商品的明显部位贴上“旧货”标识。但两个行业标准实施3年来,混乱的二手市场并未得到改观,而这两部行业标准几乎无人知晓。
旧货市场乱麻麻
二手家电以其独特的价格优势受到很多消费者的青睐。可是二手家电回收利用的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规范行为,使得一些“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的家电流入二手家电市场,进而给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记者在昆明火车北站附近的小厂村旧货市场看到,许多店面将一些看起来很脏的旧家电摆在路边,在这些电器旁边,有人正用水管直接冲洗旧电视机壳,并用湿抹布擦洗旧电视。在店里所摆设的家电,就是被这样清洗成了店家口中的“八、九成新”,甚至有些店家将清洗后的冰箱包上薄膜便伪装成全新的。当记者问其这样用水冲洗过的电视会不会出现安全问题的时候,店家很肯定的说:“我们还要用吹风机把它吹干,没事。”
随后记者又来到福德旧货市场,走进一家二手家电店面,看见摆在货架上的电视机有一半以上都很新,但却没有品牌标识,记者正感到疑惑时,店主解释说“你要什么牌子都可以给你贴,长虹、索尼还是TCL,或者康佳,随便”。调查发现,这些电器大多都是店家用漂亮的新机壳包装回收的旧零件组装起来的,也就是所谓的翻新机。
法规无人知
据了解,2005年11月1日起,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同时禁止将此用于生产电视机。但是旧货市场的对旧电视机的零件收购、组装行为并没有停止。
2006年3月1日,商务部、中国旧货行业协会联合推行的两部行业准则《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要求必须在所出售的二手商品的明显部位粘贴“旧货”标识,按照规范,旧家电必须有半年以上的保修期,达不到标准的,不能上市交易。当记者问及这一情况时,几乎所有的店家都感到奇怪,表示没有听说过,他们认为,本来就是二手商品,根本就没必要贴什么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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